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竹山法院寶豐人民法庭通過巡回審判,主動為行動不便的伍某“上門服務”,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
2007年伍某與程某登記結婚,婚后育有3個子女,兩個女兒現已成年,兒子尚在小學讀書。婚后夫妻二人常年在外務工,2016年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后二人分居生活,2023年伍某突發(fā)中風致使偏癱,喪失語言功能,日常生活便由其父親照料。2024年程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在向伍某送達應訴材料時,得知其行動不便無法到庭參加訴訟。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決定采取巡回審判方式到伍某家中審理這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件。
鑒于伍某無法言語表達,但能通過肢體作出簡單的意義表示。征得伍某同意后,由其父親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代為陳述相關案件事實。庭審過程中,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但對孩子撫養(yǎng)和教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為一次性解決糾紛,做到案結事了,承辦法官從兩人經濟狀況、孩子健康成長等角度加大調解力度,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一起離婚糾紛得到妥善處理。庭審結束后,伍某點頭同意調解方案并拱手對承辦法官表示感謝,雙方親屬也對寶豐法庭司法為民的舉措表示贊許。
從“坐堂辦案”到“上門開庭”,邁出去的是腳步,帶回來的是民心。“如我在訴”并非一句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為民生動實踐,竹山法院將始終踐行為民宗旨,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案件,以能動司法點亮萬家燈火。 (張白泉 饒小藝)



